标题: 淄博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法治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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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2-04-08 发布机构: 淄博市交通运输局

淄博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法治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2-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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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标市直部门单位法治建设评价指标体系,以《2022年全省交通运输法治工作要点》(鲁交法函〔20224号)为指导,持续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不断提升交通运输行业依法治理能力,为全市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交通强省建设新征程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

一、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纳入学习计划,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党员干部进行专题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

2、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要求。完根据中央、省、市和交通运输部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积极落实推进交通运输法治建设。报送和发布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持续加强党组对交通运输法治工作的领导,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3、进一步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有关规定,征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建议,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进一步加大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的力度,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保障作用。

4、不断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依法规范出具行政复议答复意见,依法办理行政应诉案件,加强对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的案例分析研究,督促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

二、完善综合交通运输法规制度体系

5、做好立法项目储备及法规修订。加强城市轨道交通等领域和新业态监管等方面的法规制度研究和储备,加快《淄博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立法进程,组织立法调研、草案起草、征求意见、修改论证等。

6、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所有规范性文件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

7、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完善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将公平竞争审查纳入公文起草必选环节,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严格审查程序和标准,防止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出台。对已经公平竞争审查出台的政策措施定期评估、动态清理。

三、持续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效能

8、建立健全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巩固深化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印发《淄博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2年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并组织落实。全面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全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合法合理作出执法决定。着力构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完善交通运输联合执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

9、扎实开展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聚焦提升执法人员政治素质、专业素质、执法能力和服务质效,打造执法队伍培训精品课程,规范和完善说理式执法,开展技术技能比武,争创执法规范化样板。

10、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结合部、厅综合执法年度评议督导检查以及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执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考核的要求,通过执法考试、案卷评查、网上检查、现场检查等方式,推进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落实《山东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识管理规定(试行)》,按计划组织实施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识配发工作,加强对执法制式服装着装规范化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扎实开展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

11、增强交通运输系统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落实《山东省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 )》、《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印发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开展普法专题宣传活动。以现行宪法颁布实施40周年为契机,加大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力度。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民法典专项宣传活动。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进行广泛深入的普法宣传,增强普法宣传实效。

12、强化法治培训工作。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主题党日活动等加强机关干部的法治学习教育,提高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法治素养,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参加网上学法考法。

五、持续深入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

    13、深化简政放权。做好省级下放交通运输行政权力事项的承接工作,确保衔接到位、运转正常。按照“减无可减、放无可放”的原则,落实“市县同权”要求,压减下放市级交通运输行政权力事项。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及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情况,及时调整本系统权责清单,并指导区县和有关功能区做好权责清单认领工作

14、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常态化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抽查计划,并动态调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清单和年度检查计划,完善业务科室牵头、执法机构配合、公益服务机构协同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适时调整监管事项清单,做好数据汇聚工作。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以信用评价结果为依据,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

15、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能力。落实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窗受理”等要求,实行行政许可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制,实现企业、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构建与审批部门的工作衔接机制,确保交通运输政务服务事项顺利接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办、网上办、掌上办,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行政审批效能。加快交通运输领域电子证照制发工作,强化信息互联共享,扩展交通运输领域电子证照应用范围及互通互认。

16、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对标营商环境试点创新城市,进一步优化我市交通运输领域营商环境。加强政企沟通,畅通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对隐形壁垒的投诉渠道,对企业诉求“接诉即办”。

六、推进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

17、健全信用管理制度体系。根据《山东省交通运输信用管理办法》《2022 年全省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山东省“信用交通市(县)”建设指标体系(2022 年版)》,进一步完善我市交通运输领域红黑名单制度。

18、拓展“信用交通市”创建成果。全面做好“信用交通市”建设评估准备工作。做好第一批“信用交通县(市、区)”创建试点评估验收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