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印发《淄博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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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3-09-28 发布机构: 淄博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淄博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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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淄博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淄交法〔20237号

 

各区县交通运输局,高新区建设局,经开区建设局,文昌湖区城乡建设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淄博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法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淄博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3月24日


淄博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法治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淄博市交通运输局以《2023年全省交通运输法治工作要点》(鲁交法函〔2023〕3号)为指导,制发本部门2023年法治工作要点,聚焦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着力提升交通运输执法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山东示范区,推进全市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党的领导,全面深化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一)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和交通运输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本部门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通起来,健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

(二)积极参与全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根据示范创建指标体系,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进一步落实交通强国山东示范区建设相关任务,全面提升全省交通运输法治工作水平。

(三)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配合同级政府编制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强化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意识, 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

(四)规范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依法规范出具行政复议答复意见,依法办理行政应诉案件,加强对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例的分析研究。严格落实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和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

(五)改进法律服务工作。组织法律顾问提供高质量法律服 务,对重大事项充分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建立健全公职律师队伍,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公职律师管理和考核。鼓励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提高法治队伍正规化、专业化水平。

二、坚持立法先行,不断增加法规制度有效供给

(一)加快推动地方立法重点项目。推进立法调研项目《淄博市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若干规定》立法进程,力争明年列入审议项目。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制度,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开。贯彻执行省政府即将出台的《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完善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等程序。

(三)深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完善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将公平竞争审查纳入公文起草必选环节,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严格审查程序和标准,防止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出台。对已经出台的政策措施定期评估、动态清理,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三、创新工作机制,着力提升综合行政执法效能

(一)完善综合执法机构运行机制。强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统筹协调,进一步厘清行业主管部门、综合执法机构、事业服务机构之间的职责边界,建立健全市、县(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运行机制,确保综合执法运转统一规范、顺畅高效。

(二)深化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建设。全面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继续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2021-2023年),进一步建立健全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着力构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完善交通运输联合执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严格执行全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合法合理作出执法决定。开展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深入查纠整改,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好执法服装审核备案和动态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市交通运输系统2023“法治提升年”工作,结合省厅2023年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评估督导,通过执法考试、案卷评查、网上评查、第三方评估、实地督导等方式,推进我市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四、聚焦提质增效,营造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

(一)扎实开展行业法治宣传教育。积极落实《山东省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鼓励制作普法作品,力争推出一批优秀普法成果。结合行业实际,充分利用民法典宣传月、路政宣传月、安全生产月、国家宪法日等系列普法活动,在全行业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着力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印发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普法责任清单,重点做好《山东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等新颁法规规章的宣贯工作。在全省交通运输领域持续开展说理式执法和以案释法。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行业普法中的运用,增强普法宣传实效。

(三)强化法治培训工作。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主题党日活动等加强机关干部的法治学习教育,提高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法治素养,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参加网上学法考法。

五、积极转变职能,持续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

(一)深入推进简政放权。12项省级交通运输行政权力事项委托下放的承接工作,确保衔接到位、运转正常,加强下放事项的业务培训指导并强化管理。

(二)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做好交通运输系统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推进交通运输行政许可事项规范化管理,针对中央层面设定的56项交通运输行政许可事项,配合省厅做好实施规范及办事指南的制发工作。全面完成交通运输领域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提升工作,依托“省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和管理系统”,全面梳理交通运输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标准规范、四级统一”。

(三)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继续推进实施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方案,实现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动态调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清单,制定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提升交通运输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联动效能。

(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配合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推进交通运输领域电子证照制发及免提交,扩大电子证照适用范围,深化信息互联共享,切实便企利民。配合相关部门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加强政企沟通,畅通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对隐形壁垒的投诉渠道,对企业诉求“接诉即办”。

六、立足融合应用,深入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一)健全信用管理制度体系。结合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交通运输信用管理办法》、《2023年全省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山东省“信用交通市(县)”建设指标体系(2023年版)》,进一步推进我市交通运输领域信用管理制度建设。

(二)开展试点示范创建。全面做好“信用交通市”建设评估工作,做好第二批“信用交通县(市、区)”创建试点评估验收准备工作。

(三)推动信用与交通深度融合。加强信用信息采集、归集、共享和公开,全面提升数据质量。紧扣行业监管和政务服务需求,不断拓展信用信息应用场景。

(四)加强行业诚信文化建设。“信用交通宣传月”等主题活动为载体,依托主流媒体、政务新媒体和客运站场、政务大厅等,大力传播交通运输诚信文化,宣传诚信理念、褒扬诚信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