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全市大气污染防治的建议办理答复
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
2023047
建议人: 吴仲春等
主办单位: 淄博市交通运输局
答复时间: 2023-05-24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吴仲春等代表:

“关于加强全市大气污染防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交通运输行业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部署,不断强化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提升交通运输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水平。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抓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夯实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对交通建设项目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督促各参建单位建立健全扬尘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和制度,明确责任,落实施工扬尘管控责任人,并在施工现场进行公示,切实履行扬尘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二是严格落实扬尘防治措施。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交通运输建设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导则》、《山东省公路施工扬尘防治导则》有关要求,严格落实“6个100%”防尘防治措施。三是强化扬尘污染防治督导检查。建立督导巡查机制,每月不定期组织扬尘污染防治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切实履行扬尘防治职责,落实好“6个100%”扬尘防治措施,有效防治施工扬尘。2023年以来,进行环保检查71次,发现问题96处,整改完成96处。从源头上最大限度减少工地扬尘污染。

二、全力推进柴油货车防治工作。2019年来,市交通运输局认真贯彻省、市国三及以下排放阶段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阶段柴油货车淘汰工作。于2021年12月31日共完成16575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兑付各级财政补贴资金11192.9467万元。降低了营运车辆污染物排放,为深入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提供坚实支撑。

三、加大多部门联合执法工作力度。以全市移动污染源整治提升行动为抓手,积极参与公安交警、生态环境、城市管理等部门联合执法活动,依托各治超站点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延伸巡查区域和路线,从货运源头加强管控、落实“一超四罚”制度,严查超载超限、扬尘撒漏行为。通过持续加大对货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力度,全力助推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23年以来,全市共出动交通执法人员5901人次,执法车辆1681辆次,查处超限超载车辆3827 辆次。

下一步,我们将以市人大建议落实工作为契机,举一反三,落实长效机制,继续深化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狠抓落实,切实改善空气质量状况,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共同建设美丽淄博。

感谢您对全市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也恳请您继续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更好地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淄博市交通运输局

2023524

1、扎实推进源头治理。一是加快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和转型升级。要进一步巩固“散乱污”企业整治成果,对应当关停取缔的坚决杜绝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对存续企业通过改造提升、重组调整等路径,不断提升技术装备水平、节能降耗水平和污染治理水平,实现向新技术、新工艺、新业态转型升级。要着力优化空间布局,加速转型升级,抓实一批“四强”产业链重点项目建设,超前布局人工智能、物联网、智慧城市“三大支线业务”,推进“四强”产业向布局集中、产品高端、产业绿色方向发展。二是加快煤炭治理。要在坚决完成煤炭压减指标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推进全市冬季清洁取暖,强化资金保障和投入力度,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的原则,加快农村电网、天然气输配网络和储气调峰项目等基础设施建设,切实保障气源和电力供应。 2、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一是强化挥发性有机物和一氧化炭治理力度。要精准管控,细化“一厂一策”,通过采取更新先进生产设备、生产工艺、合理调整工况参数等措施,从源头减少CO排放,采用RTO、RCO等高效处理设施,积极开展末端治理,实现CO低浓度排放。要科学确定重污染期间管控措施和污染源减排清单,杜绝“一刀切”,不断提高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二是深入推进扬尘污染防治。持续保持扬尘治理高压态势,督促各类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八个百分之百”污染防控措施,严格防控拆房和道路工程扬尘污染。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列入工程造价”的规定落到实处,推动施工企业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进一步加强渣土车运输管理,明确渣土运输车辆地方标准和装运施工规范,为执法监管提供依据。三是加大交通运输污染治理。全面加强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对不适合提标改造的柴油货车尽快淘汰更新,坚决遏制重型柴油货车不按规定加装、更换污染控制装置的行为。切实加强油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和使用非标车用燃料行为。逐步完善智能化机动车遥感监测体系,建立“天地车人”一体化的机动车排放监控系统,强化环保、公安、交通运输等多部门联合执法监管机制,严格管控、严厉查处机动车环境违法行为。 3、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管。要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实行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严厉打击各类大气环境违法行为。一要强化监管执法责任,有序整合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不同层次的监管力量,着力解决多头管理、权责不清、协调不畅、管理粗放的问题,从体制机制上落实监管和治理责任。二要提高大气环境执法的威慑力,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充分发挥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职能作用,传导责任压力,强化责任追究,形成强大合力。三要不断总结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成果,做到集中整治与常态化监管相结合、执法与普法相结合、整治与服务相结合、重点监管与全面监管相结合,健全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