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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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004224378P/2023-5384478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8-29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交通运输局 |
淄博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人社部门、相关单位: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交通工程职称申报工作实际,现将岗位审核及相关报送时间要求通知如下:
一、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审核
局属事业单位于8月31日前完成岗位审核,岗位审核需报送《202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核准表》及相关材料。其中,相关材料包括核准或调整岗位设置方案的通知、岗位设置核准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花名册。
二、系统数据和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
(一)省高评委负责评审的高级职称材料申报时间及要求,按各高评委有关规定执行,具体通知在市人社局“职称评定·继续教育”专栏及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查询,具体报送时间以市人社局要求为准。
(二)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审核报送,市人社局负责评审的工程技术副高级、经济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8日。
(三)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评审的交通工程初、中级职称评审材料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5日。逾期未报送的,不再受理。
(四)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张店区鲁泰大道49号413房间,电话2122089;邮箱:sjtjrenshike@zb.shandong.cn。
附件:202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核准表
淄博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