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服务指南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378P/2022-525145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5-30 发布机构: 淄博市交通运输局

淄博市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2-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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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淄博市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服务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一般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淄博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ibo.gov.cn)和本机关网站(http://jt.zibo.gov.cn/)上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文件

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等。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本机关财政预算、决算报告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通知公告;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

● 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公开形式。

市交通运输局网站网址为:http://jt.zibo.gov.cn/。

市交通运输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为:淄博交通。

政务信息公开查阅点:在市交通运输局机关307室,联系电话:0533-2122112,开放时间:8:30-12:00、13:00-17:00(工作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淄博市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网址为http://jt.zibo.gov.cn),复制有效。

●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申请表》。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时,必要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 办理时限

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 收费依据及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依照国家、省物价与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本人可向本机关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相关栏目。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淄博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淄博市高新区鲁泰大道49号

邮政编码:255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咨询电话:0533-2122097、0533-2184526(传真)

服务监督电话:12328

四、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举报受理机构: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8号  

邮政编码:255000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183406

传  真:0533-3182887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淄博市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02号市直机关第二综合办公楼一楼东厅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000

联系电话:0531--2306081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张店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80号

联系电话:0533-2865258

淄博市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图.doc

 

 

   淄博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