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378P/2022-5224964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1-29 发布机构: 淄博市交通运输局

淄博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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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编制。报告中的数据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报电子版在淄博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jt.zibo.gov.cn/gongkai/)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布并提供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淄博市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淄博市高新区鲁泰大道49号305室;邮编:255000;电话传真218452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516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包括:机构职能5条;政务公告186条;执法信息18条;建设项目37条资金信息4条;人事信息4信用信息公示25条;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43条;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类194条。

 

我局主要通过以下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相关文件:一是将主动公开的电子文件通过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予以发布,主动公开信息100%上网;二是通过局网站“依申请公开平台”受理网民信息公开申请;是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开入驻审批项目办事指南及办理进度等信息;是通过12345平台及时受理、反馈公众申请;是利用新闻媒介进行宣传;是通过淄博交通”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信息。

今年我局推动制定出台《淄博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等重要规划。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对规划的相关信息进行深入解读并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进行大力宣传。

 

2021年,我局进一步建立完善了受理回复制度。接到“12345”热线咨询497条,回复率100%。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1年度,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13件受理的公开申请全部予以答复。其中,同意公开的4件,不予公开的1件,无法提供的政府信息8件。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原因是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依法不予公开。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今年,我局按照上级工作部署,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建设,努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同时,我局将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纳入局年度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科室负责人和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及时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认真办理信息公开申请确保年度重点工作的有效落实。

(四)加强平台建设我局不断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根据政务公开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完善功能定位、栏目设置、信息发布。对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加大了公开力度,安排专人负责日常信息更新推送,并且定期进行自查整改,不断完善强化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淄博交通”微信公众号发布图文信息1860订阅数达1.6万人次

(五)加大监督保障我局严格遵守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成立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做好信息公开审查,进一步明确公开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严格遵循“一事一审”、“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年内,积极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共参加省交通运输厅组织业务培训1人次,开展系统内业务培训2次,实现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全覆盖。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66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54.93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政务公开的质量水平还不够高,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虽按要求主动公开,但公开的范围还不够广;处理网友咨询建议还有待提高,尤其是答复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结合市政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交通运输行业重点工作的梳理,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二是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强化工作学习,增强人员力量,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三是加强对下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检查和指导,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和程序。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1年,市交通运输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2021年,市交通运输局严格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针对工作要点,实行目标责任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并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政务公开工作全过程,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统计报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各项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2021年,我局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建议提案43件,内容涉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路建设、公交线网优化、服务质量提升等方面,均已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对外发布。

(四)本机关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五)其他事项。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总数主要统计网上申请数和到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处当面申请、信函申请数,部分公民通过向业务科室咨询、电话咨询或网上咨询的形式获得依申请公开信息,这部分数据不做记录也不做统计。

 

 

        淄博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