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378P/2024-5427220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30 发布机构: 淄博市交通运输局

淄博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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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交通运输局联系(地址:淄博市高新区鲁泰大道49号;邮编:255000;电话:0533-2184526;邮箱:sjtjbangongshi@zb.shan

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的具体指导下,围绕全市交通运输年度重点工作,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效提高交通运输行政工作公信力。2023年全年门户网站更新政务信息208条,发布各类通知公告57条、发布会议信息16条、“淄博交通”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861条。全年收到依申请信息公开12件,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一)主动公开。2023年,市交通运输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政务公开办有关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规范做好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信息指南公开方面。主动完善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机构信息,统一更新年度单位职能信息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二是重点工作公开方面。着眼公共交通领域群众受益性广、社会效益高等特点,及时公开 S317临历线、 S509青周线等3个项目相关信息,定期更新、常态公开。是发布政策解读方面。认真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梳理,同时围绕《淄博市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淄博市创建国家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等方面出台的政策文件,丰富解读形式,运用多种渠道和形式加强政策解读,并做到了政策文件与解读信息关联公开,方便公众查寻和获取。是扎实推进公共交通企业信息公开。在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建立公共交通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栏,并链接至相关企业网站,方便大众查询公共交通企业信息。五是积极推进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信息公开。在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建成“信用交通淄博”专栏,印发《淄博市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十大提升三年行动规划(2023—2025年)》,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分析应用,强化信用、业务、信息公开深度融合。

(二)依申请公开。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按规定做好依申请公开件的登记、办理、回复、归档等工作,2023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所有申请均予以按期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信息审核制度,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发布信息实行“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发布信息准确性和合理性;对公开发布内容进行保密性审查,确保发布信息均不涉密。

(四)平台建设。2023年,我局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常规稳定和微信公众号灵活便捷的优势,加大单位门户网站和“淄博交通”微信公众号建设和运维力度,及时发布中央、省、市有关交通运输发展政策和市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最新动态,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2023年以来,针对群众呼声,加大在新媒体政务公开力度,先后在账号平台设置了“从业资格证办理查询”、“两类人员延期”等自动回复,并在菜单栏内开设专栏,实时更新资格证培训计划、考试计划等内容。在2023年市政府针对第三季度政务新媒体普查中,获得了市政府的认可。

(五)着眼监督保障加紧整改落实。一是强化人员保障。成立市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局其他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和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提高信息公开水平。二是加强人员培训。为加强宣传和领导,在全体工作人员中牢固树立政府信息依法公开理念,于本年度上半年、下半年分别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制度、规定,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和质量,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好基础。针对市政务公开办反馈的问题,及时进行任务分解、交办督办,做到应改尽改,确保问题清零见底。同时对网站检查反馈的问题,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加强检查监督,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2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82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417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7

行政强制

2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97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和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单位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0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过程中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政策解读缺乏广度和新度。主动公开部门政策文件较少,缺乏综合利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动画、卡通动漫等多形式解读和政府主管部门和领导、专家、媒体等不同角度解读,解读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二是业务能力水平缺乏专业性。针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的针对性培训不足,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在履行信息公开职责、信息公开标准要求上不够常态化、专业性;三是信息公开缺乏主动性和创新性。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公开的内容、有关法律法规、创新举措等方面把握不全面、解读不透彻,导致信息公开内容缺乏全面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针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我局迅速落实,制定系列措施,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推动政务公开融入业务行动。将政务公开工作日常化,细化“管业务就要管公开”要求,进一步明确公开职责,推进政务公开嵌入业务全流程。

二是创新公开形式。在充分依托我局门户网站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加强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的使用。针对发布的重大政策采用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媒体访谈等形式多角度解读文件。

三是加强学习培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部署要求,督促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公共交通企业进一步认清形势,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在思想上绷紧弦、行动上拉满弓、责任上落到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高效开展。同时加强培训,提高数字化素养。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围绕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加强针对性、有效性学习培训;提高技术能力水平,运用数字化手段创新信息公开形式,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四是强化制度建设。努力构建常态化长效化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聚焦常态化政务公开工作、依申请公开工作等重点领域,建立健全各项推进落实制度机制,切实形成工作有部署、制度有保障、落实有成效的工作新格局,推动增强全体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3年,我局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2023年,我局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建议提案32件,内容涉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公交线网优化、服务质量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优化等方面,均已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对外发布。

(三)严格贯彻落实《2023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积极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市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清单》,分解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科室,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走深走实。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方面。一是聚焦公共企事业单位推进信息公开。坚持“线上线下”齐发力。市交通运输局网站设置“公共交通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栏可链接到各公共交通企业官网,各公共交通企业积极利用企业网站、微信公众号、APP等平台,及时主动公开运营服务、安全防范、应急处置、权益维护等信息。线下积极利用车站大屏、车载电视、现场标识和服务窗口等途径开展便民服务指引,确保公开渠道覆盖全面,公开形式便民实用。二是加大政务新媒体“淄博交通”政务公开力度。在公众号后台及时跟网民互动,针对后台提问较多问题,全面更新“考试说明”“培训计划”“考试计划”“预约考试”版块,与局门户网站实现同步更新。三是坚持“执法、普法、监督、公开”四位一体,推进交通执法领域信息公开。省内首创交通执法以真实执法案例为题材,不断拓宽普法宣传和执法监督的渠道;搭建互动沟通渠道,定期举办“普法上门”,实现“贴近式”服务,加快我市交通运输执法工作在人民群众之间的快速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