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遴选机动车排放维护技术示范站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378P/2020-2015286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8-06 发布机构: 淄博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遴选机动车排放维护技术示范站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0-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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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汽车超标排放、监管尚未形成闭环的问题依然突出,随着汽车保有量持续快速增长,汽车排放已经成为大气环境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明确要求全面建立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

根据国家十部委《关于促进汽车维修业转型升级 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4〕186号)、生态环境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建立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的通知》(环大气〔2020〕31号)、淄博市交通运输局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淄博市机动车检测与维护I/M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淄交政2019〕97号)要求,经过公开征求相关部门和各区县交通主管部门意见后,最终形成关于遴选机动车排放维护技术示范站的通知》。这事关打赢蓝天保卫战全局,事关大气环境污染治理取得实效,有利于推动构建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闭环管理制度,有效推进超标排放汽车维护修理,减少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