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环追尾事故引发的安全行车思考

发布日期: 2016-04-07 07:59:35 浏览次数: 字体:[ ]


 

连环追尾事故引发的安全行车思考

 

时间:2016-04-06  来源:中国交通新闻网  作者:

 

 

  高速公路发生车辆连环追尾事故,不仅直接造成生命财产重大损失,为本就需求旺盛的假日出行平添烦恼和拥堵,也令高速公路管理单位和相关安全保障部门感到“压力山大”。

 

  今年清明小长假期间发生在高速公路上的多起车辆连环追尾事故,特别是沪蓉高速公路常州段发生的数十辆车连环追尾事故,引起普通公众的广泛关注和热议,更引发一些交通专家的深入思考——为什么已经采取了尽可能完善的安全措施和手段,这种事故还会发生?最大限度防范这类事故,哪些方面还可以改进提升?

 

  □事件回放

 

  事故一:4月2日13时许,沪蓉高速公路江苏常州段往上海方向,发生数十辆车连环相撞事故。4月3日15时30分,常州市交警支队公布这起事故最新调查进展。经核实,事故造成3人死亡、31人受伤住院,51辆车不同程度受损;根据初步调查,警方认为雨天路滑和团雾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2辆大货车的小碰擦可能是连环相撞事故的源头,具体事故责任认定将会尽快向社会公布。

 

  事故二:4月4日,湖北省高速公路交警总队发布通报称,4月3日7时许,福银高速公路福银向(汉十高速公路十堰段)丹江口市土关垭段发生多点多车交通事故,其中2辆大货车翻车,另有16辆货车和8辆小车在后方多点相继发生刮擦或追尾,事故造成1人受伤。

 

  专家观点一:容错空间之于自救很关键

 

  对很多从事交通安全管理和安全研究的人而言,4月2日发生在沪蓉高速公路上的群车碰撞事故,再次敲响安全警钟!笔者所在的一个交通安全设施微信群里,有500位业内人士。大家就高速公路的安全通行条件争论激烈。这种争论的声音,虽然未必都是全面和正确的,但其热度,就足以让人感到欣慰。

 

  众所周知,高速公路上车速可以是非常高的。如果熟悉驾驶任务与需求模型的就会知道,行驶速度越高,驾驶任务难度越大,对驾驶人的能力要求就越高。客观上要求驾驶人判断路况准确、及时,采取措施正确而有力。但是,有了这些,就一定不会出事故吗?答案当然只有一个:除非是完美驾驶,否则还是可能出错。所以,在高速公路设计以及制定行驶规则时,需要考虑一个相对的容错空间,如果容错空间越大,驾驶人在出错后完成自救的机会就越大。

 

  1968年,美国的第一版公路安全手册上,就提出了路侧净区的概念,当时速80公里时,如果路侧有30英尺(约9米)的净区,95%的司机在出现错误时可以完成自救。看看发生碰撞事故后的场景,看看受困车辆的无奈,甚至消防队员的负重长途奔跑,就会知道容错空间的重要性了。

 

  应严格禁止长期占用内侧车道

 

  高速公路路外侧没有安全净区,变线超车等不规律驾驶行为就需要有个地方释放其危险性,超车道的存在及其规范使用就很重要。

 

  各发达国家在道路设计时,对超车视距都有详细和明确的指标规定。比如美国和加拿大等地,对时速100公里时的超车视距,都要求达到约650米,120公里时速时,更要高达800米左右。在国际道路联合会的年鉴里,我们可以发现,经过对全世界范围内超车型事故的统计发现,超车视距不足400至600米时,事故率大幅度提高。

 

  在高速公路上,如果没有专用超车道,当小型车辆快速接近大货车时,或者空驶大货车接近满载大货车时,前方视距严重受阻;而借道超车时,如果有车辆长时间占据该车道,那么危险性可想而知。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又没有其他地方可以躲避,非常危险。有很多大货车遭遇超越车辆的突然变线拐别,导致躲避型侧翻和碰撞事故,就是这个超车视距没有被有效保护导致的。这也是为什么美国等发达国家,多要求车辆首先靠右车道行驶,只有在右侧车道饱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左侧的一条车道。那种长期占用内侧车道的驾驶方式,在毫无路侧净区的高速公路上,是应该被严格禁止的。

 

  车身反光标识是一重安全保障

 

  主动和被动型灯具,是车辆上预防型安全技术的一个重要设置。特别是在不良视认条件下,打开全车灯光,是个基本的安全常识和技术要求。这也是联合国推动货车上安装高规格车身反光标识主要技术原因。俄罗斯曾经历时3年对94家运输企业的3万辆货车和大客车进行了比对跟踪,发现车身反光标识可导致事故综合下降67%,死亡型事故下降62%。我国近年开始采用车辆年检的社会化服务,引入竞争机制,这本来是积极的变化,但是因为执法水平和力度没有跟进,技术手段落后,导致车检企业为争抢客源在安全标准的执行上妥协放任,导致一项事关人民生命安全的技术规范,流于形式。很多货车司机不重视车身反光标识的使用,这也是货车容易引发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从执法和监督角度讲,要么宽进严出,要么严进宽出,两头都放,贻害无穷!

 

  安全视距,是全天候、全路况的安全行车要素。视距不足时,就要降低车速,以满足新的视距要求,这是基本的限速常识。1995年,美国交通部为解决强阳光、雨雾雪天气导致的视认性困难,特别推动了荧光黄绿钻石级反光材料的应用,这种材料因为可以改变紫外线波长,使光能叠加在可见光的范围里,大大提高了交通标志和其他相关设施的视距。日本的一项海岸公路研究显示,荧光黄绿钻石级的警告标识,可以在多雨雾的天气条件下比一般材料提升3倍的视距。我国在2012年版的反光材料国家标准里,已引进了这种技术,但至今推广速度有限。该技术标准同时引进的,还有解决大角度观测门架标志和大型道路路侧标志的反光材料技术,以改善大货车司机的视认能力,降低对设施照明的依赖。近年来这些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在陆续启动,从安全角度讲,这些技术的越早使用,越可以早一些改善我国的道路安全通行条件。

 

  (官阳 3M中国公司交通安全系统部首席交通安全与政策联络教官)

 

  专家观点二:建立人与设施之间的默契与友好

 

  根据常州警方的公开信息披露并结合现场网友视频分析,沪蓉高速公路常州段发生连环追尾事故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事发地段雨雾交加,路面湿滑,能见度极低;二是由重载货运车辆爆胎撞击,导致连环次生追尾碰撞;三是大量后车没能有效预判前方车辆并保持安全刹车距离;四是接近交通枢纽,行车路线的视线视野区可能发生新变化。

 

  这起连环追尾事故是罕见几率下的偶然发生,无论如何追究其发生原因,生命伤亡和财产损失已经事实形成且无法补救。从经验教训中得到事故发生原因和规律总结,应用更加有效的创新管控措施去规避类似恶性事故的再次发生,才是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迫切需求。

 

  一方面,应当考虑高速公路速度管控措施,即如何能够在充分保障行车安全的前提下告知和限制安全的车速。高速公路行车,速度的快慢之于安全性能,取决于具体的道路交通综合环境。安全运行性能条件各异的车辆混行在多种不同路况和气象条件下的高速公路上,从安全的角度就需要对它们采取科学合理的不同速度管控措施。这其中包括允许什么样的最高和最低速度值范围;车辆与车辆之间在不同行驶速度时需要多大的跟车间隔距离,以保证足够的刹车距离和时间;允许不同车辆之间的速度差应该是多少;等等。

 

  伴随科学技术的发展,通过大数据即时采集高速公路的运行状况,通过物联网即时感知不同路段的气象条件和远程遥控交通管理信息,通过互联网即时发布交通管理信息,已经在交通领域大量应用。高速公路的速度管控也应当与时俱进,合理应用新技术新产品,在科学预判安全行车的前提下,供给即时可变的速度管控信息,提高交通出行和节能减排效率。

 

  另一方面,应当考虑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行车的安全视认距离,即驾驶员在发现前方车辆或标志设施信息并识认的同时,有充分的距离满足操纵和减速的必要时间,防止行驶错误和事故发生。这其中尤其需要重点保障的是接近交通枢纽或出口路段,以及清晨、傍晚、夜间和雨雾霾等恶劣天气条件下的视认性。包括三种措施:一是杜绝远光灯的使用,后车的远光灯会使得前者产生后视侧视盲区,其危害性路人皆知;二是车辆在行车中应当打开前照灯,在雨、雾、霾等能见度低的恶劣天气中,必须开启后尾灯和示廓灯,这样可以大大增加前后车之间的互相视认距离;三是交通标志和导流防撞设施,应采用主动发光技术。有实验结论表明:车辆在正常夜间出行环境中,传统反光膜交通标志与主动发光交通标志的有效识认信息的平均距离相比较,前者仅仅在150米左右,而后者是前者的近两倍。

 

  再一方面,应当考虑高速公路路侧设施的消能防撞和设置路侧避险净空区,以最大程度避免或减轻交通事故中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于我国高速公路建设工程起步较晚、发展快,相关专业的基础性路侧设施安全性研究尚待加强。我国现有绝大多数高速公路的车辆是在全封闭状态下行驶,除了相隔较远距离的出口、服务区之外,车辆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法驶离路外。与设置路侧净空区相比较,前者的优势是节约土地使用和经济成本;后者的优势是能够最大限度保障失控的车辆安全避险。无论倾向于哪种方式,充分保障生命安全都应是首要考虑因素。

 

  上述三方面主动防控技术的应用,还应当结合载重货车、小型面包车、重点车辆(大型客车、危险化学品车)的实际车况和运行规律,以更加全面细致地进行安全技术保障。

 

  从沪蓉高速这起事故看,研究并创新应用主动防控技术,从安全隐患和事故源头上进行预防和消除,通过技术供给满足高速公路交通出行安全畅通需求,无疑是一种对症良药;建立人与设施之间的默契与友好,提高货运车辆的安全运行性能,当是我国道路安全管理现状下的捷径。

 

  (刘干 南京林业大学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兼职教授,南京赛康交通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专家观点三:需要与机动化相匹配的安全教育

 

  沪蓉高速公路常州段发生的交通事故,让人扼腕。在关注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的同时,我们更加关心如何预防此类事故的发生。

 

  截至2015年年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2.79亿辆,其中汽车1.72亿辆;机动车驾驶人3.27亿人,其中汽车驾驶人超过2.8亿人。在与机动化同步发展的过程中,我国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取得了长足进步,道路安保工程持续升级完善,极大地改善了通行条件。在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的过程中,相关方面在完善管理法规及其执行等方面也作出了巨大努力和贡献。

 

  在能见度不佳、大雨的情况下如何行车、与前车保持多大的车距,这在法律法规中和各种安全提示中,都非常明确。但遗憾的是,安全性能较好的车辆在高等级道路行驶过程中,因大雨条件下车速较高、未保持安全车距,导致的单方和追尾事故屡见不鲜。这说明发生此类事故的大部分驾驶员,忽略了外部条件对行车安全的影响。道路条件、车辆性能仅是给驾驶人提供了基本的出行条件,安全与否在于人,在于人在获得驾驶资格后,是否有后续的学习和培训来固化安全行车理念。

 

  欧美国家在100多年的机动化进程中,已经形成了比较成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体系,由政府、执法部门、媒体、学校、保险公司、汽车俱乐部等共同参与执行,在强调驾驶员必须参与某些培训的基础上,更注重吸引驾驶员主动参与。如一些汽车俱乐部经常定期组织多样的会员活动,对在行车过程中如何合理利用车内设备、在各类道路和天气条件下采用何种驾驶策略、判断自己身体和精神状态是否适宜驾车、装载大件物品时如何行车等,进行经验交流、培训与案例分析,对会员的安全行车起到了提升作用。

 

  在快速机动化的过程中,我国在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普及安全常识等方面作出了巨大努力,但在交通安全教育体系建设上,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内容的制定、传递路径以及受众群体分析和对受众的影响程度等,尚有很多的环节需要完善。彻底扭转驾驶人那种“拿到驾照就能开车、仅需了解车的性能即可”的理念,我们还有长路要走。

 

  (杨艳群 福州大学副教授)

 

  □链接

 

  如何防追尾

 

  改变观念,把车辆当人看。在高速公路上,每一辆车都是由个性不同的人在驾驶,素质不同,性格各异。有人开车打手机看短信,有人不打灯乱切线,更多的人则缺乏安全车距的概念。所以,车一上路实际上是在跟各种人打交道。这样想的话,你在路上就会警惕得多,车距感就会增强。

 

  定期检查刹车尾灯。刹车尾灯不亮,被别人追尾的概率就高。通常一周应检查一次车灯,特别是有些杂牌灯泡寿命有限,如果跑远路,每次出发前必检。当然刹车也要检查。这是起码的要求。

 

  不要跟在三种车后。一是大型车辆(包括公交车),许多追尾事故是小车追大车,原因就是大车车体宽,挡住了小车的视线;二是出租车,城市出租车为了拉客,会随时切线,也会随时停车载客;三是故障车,特别是刹车尾灯不亮的车,在高速公路上尤其危险,尽量避免跟着走。

 

  防止追尾“三不要”。不要急速起步,特别是在十字路口或者堵车情况下,容易造成你追别人的尾;不要急刹车,特别是十字路口或者是路面有凹坑的情况下,容易造成别人追你的尾;不要突然变线,特别是在车速很快的情况下,容易造成别人追你的尾。

 

  错开视线,看清前车。通常在堵车道路上行驶,车距都比较小,容易因手脚配合失误或者判断失误造成追尾。这时候,驾驶员可以用“错开视线法”,就是在车流中,你的车子不要对准前车行进,而要左右错开合适的距离,这样就容易看到前车动态,而你后面的车也因为你的变化而错开了视线,这样就可大大减少因判断失误引发追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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