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交通运输行业“信易行”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22-08-24 13:53:53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市委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信易行”建设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信易行”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依法依规、改革创新、共商共建、利民便民的原则,通过实施 “信易行”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机制,营造“做诚信人、走诚信路、乘诚信车”的浓厚氛围。推动我市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广泛认可、加快发展。

二、可认定为守信激励的范围

(一)国家部委出台的相关联合激励备忘录规定的联合激励对象;

(二)被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列入红名单的;

(三)国务院、省政府及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规定应当列入红名单的;

(四)获得国家、部省级表彰,且无失信行为记录的。

二、建设试点范围 

汽车客运站、出租汽车、公交客运。

三、重点任务

(一)汽车客运站。每个客运站至少选择一个购票窗口粘贴明显的守信购票标志。在客运站大厅选择不少于总数的5%座位,粘贴诚信公益广告。鼓励客运站对符合条件的守信人员在票价方面予以优惠。(责任单位:运输管理科、市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各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二)出租汽车。对上一年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为AAA级,或因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等行为被政府部门表彰的出租车驾驶员,在其出租车车身粘贴诚信标志。在博95128出租车电召平台,对守信主体优先派车,建立司机端信用接单完成量增值奖励机制。(责任单位:城市交通科、市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市公交公司、各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三)公交客运。在公交车内张贴诚信公益广告。责任单位:城市交通科、市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市公交公司、各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8月25日-9月10日):有关科室、单位结合实际,积极与相关企业负责人对接,细化方案,明确职责,理清思路,谋划而为,切实推动该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实施阶段(9月11日至10月10日):有关科室、单位要切实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督促相关企业开展“信易行”创建试点工作。市局信用工作专班要及时归集“信易行”相关信息,及时将工作动态在市局官网、“信用交通·山东”网站和“信用中国·淄博”网站公开。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

(三)总结提升阶段(10月11日-12月30日):根据我市交通运输行业“信易行”建设试点开展情况,认真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和改进方向,逐步推广“信易行”建设试点范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信用交通市”创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信易行”建设试点各项工作。各责任科室、单位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并选派一名综合素质好的精干人员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信用交通市”创建试点工作专班负责“信易行”工作的协调对接,定期召开工作例会,调度各单位任务完成情况,归集工作信息,并将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汇总整理,报领导小组研究。

(二)加强协调调度。创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信易行”创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顶层设计,制定优惠政策,强化配套措施,支持创建工作顺利进行。加强与市发展改革委等市信用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将创建工作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为创建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三)加强宣传引导。一方面,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不断加大交通运输诚信宣传教育力度,推动诚信文化建设。另一方面,通过“信用中国·淄博”“信用交通·山东”“淄博交通”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大力宣传“信易行”创建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进展情况,在全社会营造“学信用、懂信用、用信用、守信用”“做诚信人、走诚信路、乘诚信车”的浓厚氛围。

(四)加强督导检查。创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信易行”建设试点工作总体部署,对各单位建设试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度快、成效好的予以表扬,对进度迟缓的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确保“信易行”建设试点工作整体推进,按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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