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政策解读|《淄博市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购置补贴实施细则》八问八答 | ||
---|---|---|---|
索引号: | 11370300004224378P/2024-5492560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4-11-21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交通运输局 |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山东省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要求,大力推进新购置符合条件的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政策,按照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山东省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更新补贴实施细则》要求,切实组织实施好淄博市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更新补贴政策,淄博市交通运输局、淄博市公安局、淄博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淄博市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更新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现将补贴资金申请的热点问题回答如下:
1.《细则》中的补贴车型符合什么要求?
答:1.在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新能源冷链城市配送货车。
2.在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新能源冷链城市配送货车车辆需取得《机动车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
3.具有税务部门开具的新能源汽车减免车辆购置税相关证明。
2.《细则》中的车辆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给予每辆3.5万元标准定额补贴。
3.《细则》中的补贴时限是什么时间?
答: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
4.补贴申请人去哪个部门申领补贴?
答:申请新购置车辆补贴资金的车辆所有人(以《机动车行驶证》注册登记为准,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在补贴时限内向淄博市交通运输局提出申请。
5.申请人所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有哪些?
答:1.需自行填报《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资金申请表》,一式四份;
2.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式两份):《机动车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同一车辆两证载明的申请人信息需一致)、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与申请人本人的银行账户或单位基本账户信息;
3.提交税务部门开具的新能源汽车减免车辆购置税相关证明。
6.补贴资金的审核流程是什么?
答:市交通运输部门按照:1.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29912)规范;2.重点查验车主提交的税务部门开具的新能源汽车减免车辆购置税相关证明;3.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各批次《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可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网站政务公开>政策文件>文件发布>公告栏查询)作为辅助参考;对申请人提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市公安交管部门对新购置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信息进行审核。市交通运输局组织相关区县(功能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车辆识别代码等车辆信息开展线下实地核查,确保申请人车辆真实有效。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真实完整,符合要求的,予以审核通过,申报材料不完整、不清晰或无法辨识的,审核部门将补正信息要求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按要求补充有关信息。
7.业务咨询电话
答: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科:2122103。
8.《细则》详细内容去哪个网站可以查看?
答:请登录淄博市交通运输局官网查看,网址:https://jt.zibo.gov.cn/gongkai/channel_c_5f9fa491ab327f36e4c1306c_5fb3bd2ba40661f2aebb98cc/doc_6736e7055fd8f7e3b87168a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