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升淄博境内高速公路利用率,降低市民出行成本的建议办理答复
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2024B001
建议人:
主办单位: 淄博市交通运输局
答复时间: 2024-08-19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张学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提升淄博境内高速公路利用率,降低市民出行成本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高速公路免费通行问题,一直以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截至目前,我省实行高速公路免费通行政策的济南、青岛、临沂、潍坊四市,均为单一线路的限定区间、限定时段,对特定车辆试行免费通行或按一定比例补贴通行费,免费通行产生的费用全部由相关地市承担,采取“季度预付、年底清算”的方式进行结算。虽然吸引了部分一型客车选择高速公路通行,但有些情况下选择高速公路存在线路绕远、油耗增加、总用时未明显减少等问题,临沂等市反映免费通行政策实行初期的热度下降后,分流车辆数逐渐回落,公众出行是否选择高速公路趋于理性。鉴于我市当前的财力状况,暂不具备“高速通行费减免或优惠”实施条件。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普通国省道快速化改造等项目研究,推进市域路网快速通达。

感谢你们对全市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也恳请您继续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更好地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淄博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8月19日

1.建议市政府借鉴其他地市做法,与山东高速加强合作,签订合作协议,出台我市车辆通行市内高速的减免政策。 2.建议鲁C车牌的一类客车在通行市内高速时免收点对点通行费。 3.建议非鲁C车牌的一类客车和货车,在通行市内高速实施点对点通行费折扣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