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学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提升淄博境内高速公路利用率,降低市民出行成本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高速公路免费通行问题,一直以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截至目前,我省实行高速公路免费通行政策的济南、青岛、临沂、潍坊四市,均为单一线路的限定区间、限定时段,对特定车辆试行免费通行或按一定比例补贴通行费,免费通行产生的费用全部由相关地市承担,采取“季度预付、年底清算”的方式进行结算。虽然吸引了部分一型客车选择高速公路通行,但有些情况下选择高速公路存在线路绕远、油耗增加、总用时未明显减少等问题,临沂等市反映免费通行政策实行初期的热度下降后,分流车辆数逐渐回落,公众出行是否选择高速公路趋于理性。鉴于我市当前的财力状况,暂不具备“高速通行费减免或优惠”实施条件。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普通国省道快速化改造等项目研究,推进市域路网快速通达。
感谢你们对全市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也恳请您继续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更好地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淄博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