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自3月1日起恢复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到期(超180天)注销的公告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378P/2023-533353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2-02 发布机构: 淄博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自3月1日起恢复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到期(超180天)注销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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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当前疫情防控政策的调整,交通运输部对交通运输领域有关疫情防控措施进行优化,现取消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因疫情防控期间的超期(180天)换证申请。自2023年3月1日起,恢复全市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件到期换证工作。按照《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8号)执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为6年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在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换证手续超过有效期180日未申请换证的将被注销

请广大道路运输从业朋友们互相提醒告知。

 

 

淄博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