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378P/2023-5333195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1-29 发布机构: 淄博市交通运输局

淄博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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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交通运输局联系(地址:淄博市高新区鲁泰大道49号;邮编:255000;电话:0533-2184526;邮箱:sjtjbangongshi@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的具体指导下,围绕全市交通运输年度重点工作,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效提高交通运输行政工作公信力。2022年全年门户网站更新政务信息128条,发布各类通知公告82条、发布会议信息17条、“淄博交通”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877条。全年收到依申请信息公开16件,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一)主动公开。2022年,市交通运输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政务公开办有关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规范做好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信息指南公开方面。主动完善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机构信息,统一更新年度单位职能信息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二是财政信息公开方面进一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及时准确公开单位预算、决算和财政资金等信息。三是重点工作公开方面。着眼公共交通领域群众受益性广、社会效益高等特点,及时公开G205山深线、G233克黄线等5个项目相关信息,定期更新、常态公开。四是发布政策解读方面。认真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梳理,同时围绕《淄博市建设交通强国山东示范区行动计划》《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的通知》等方面出台的政策文件,丰富解读形式,运用多种渠道和形式加强政策解读,并做到了政策文件与解读信息关联公开,方便公众查寻和获取。

(二)依申请公开。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按规定做好依申请公开件的登记、办理、回复、归档等工作,2022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件,较去年增加2件,所有申请均予以按期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强化人员保障。成立市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局其他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和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提高信息公开水平。二是严格信息审核。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发布信息实行“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发布信息准确性和合理性;对公开发布内容进行保密性审查,确保发布信息均不涉密。三是加强人员培训。为加强宣传和领导,在全体工作人员中牢固树立政府信息依法公开理念,于本年度上半年、下半年分别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制度、规定,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和质量,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好基础。

(四)平台建设。2022年,我局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常规稳定和微信公众号灵活便捷的优势,加大单位门户网站和“淄博交通”微信公众号建设和运维力度,及时发布中央、省、市有关交通运输发展政策和市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最新动态,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同时,根据上级要求,扎实开展公共交通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在局官网开辟专栏,及时公开公共交通领域各类信息。

(五)着眼监督保障加紧整改落实。针对市政务公开办反馈的问题,及时进行任务分解、交办督办,做到应改尽改,确保问题清零见底。同时对网站检查反馈的问题,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加强检查监督,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19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9

行政强制

10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4.5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和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0

0

0

0

0

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单位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0

0

0

0

0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6

0

0

0

0

0

1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单一、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公开质量有待提高、对新媒体的使用不足等问题。下一步,一是创新公开形式。在充分依托我局门户网站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加强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的使用。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将信息培训与日常业务培训结合起来,积极组织政务公开人员参加相关培训,着力培养一批业务技能优秀、文字功底扎实的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三是积极推进、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让权力在阳关下运行,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热点,形成政务公开和交通运输工作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2年,我局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2022年,我局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建议提案40件,内容涉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路建设、公交线网优化、服务质量提升等方面,均已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对外发布。

(三)严格贯彻落实《2022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积极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市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清单》,分解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科室,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