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公布2024年1月份 注销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和 诚信考核降为B级驾驶员的公告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378P/2024-5429345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2-05 发布机构: 淄博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公布2024年1月份 注销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和 诚信考核降为B级驾驶员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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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4年1月份

注销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

诚信考核降为B级驾驶员的公告

 

为加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提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职业素质,根据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1月份注销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和诚信考核等级降为B级的驾驶员名单公告如下: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出租汽车(巡游、网约)驾驶员年龄到期,从业资格证被注销的427人;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有效期过期(有效期超180日)未申请换证,从业资格证被注销的486人;

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扣满20分等级为“B”级的56人,“B”级的道路运输驾驶员应按相应规定在等级确定后30日内,接受不少于18学时的继续教育,从业驾驶员可通过省厅公布的学习平台自主选择学习,完成学习后前往辖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交通窗口,将从业资格证诚信考核等级恢复为“A”级。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请上述人员将其被注销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交回所在区县审批服务中心交通窗口归档。逾期不交回的,从业资格证自行作废。

特此公告。

附件:相关人员名单.xlsx

 

 

淄博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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