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公布2024年1月份 注销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和 诚信考核降为B级驾驶员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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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004224378P/2024-5429345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2-05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交通运输局 |
关于公布2024年1月份
注销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和
诚信考核降为B级驾驶员的公告
为加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提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职业素质,根据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1月份注销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和诚信考核等级降为B级的驾驶员名单公告如下: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出租汽车(巡游、网约)驾驶员年龄到期,从业资格证被注销的427人;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有效期过期(有效期超180日)未申请换证,从业资格证被注销的486人;
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扣满20分等级为“B”级的56人,“B”级的道路运输驾驶员应按相应规定在等级确定后30日内,接受不少于18学时的继续教育,从业驾驶员可通过省厅公布的学习平台自主选择学习,完成学习后前往辖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交通窗口,将从业资格证诚信考核等级恢复为“A”级。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请上述人员将其被注销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交回所在区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交通窗口归档。逾期不交回的,其从业资格证自行作废。
特此公告。
附件:相关人员名单.xlsx
淄博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