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沂源打造鲁中交通枢纽和鲁中物流集散中心的提案办理答复
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1301004
建议人:
主办单位: 淄博市交通运输局
答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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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内容

武光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沂源打造鲁中交通枢纽和鲁中物流集散中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沂源县交通事业发展,在规划、资金等政策方面给予沂源县大力支持,促进了沂源县交通运输条件的改善。规划方面,我局在“十四五”规划编制时充分考虑沂源及周边交通项目安排,推动沂源交通条件长效发展。资金方面,2019年以来,先后争取中央、省级补助资金约2.36亿元支持G341胶海线沂源临朐界至沂源钢城界段、S229沂邳线沂源县芝芳至张良段等项目实施,提升交通基础设施对物流行业的服务水平。

关于您提出的鲁中高铁诸城至沂源段、滨淄临高铁及潍坊经临朐至沂源城际高铁项目纳入国家规划的建议。滨淄临高铁和鲁中高铁是我省“四横六纵”高铁网的重要组成部分。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两项目规划建设,已将两项目列入《山东省综合交通网中长期规划(20182035)》,但尚未列入国家层面相关规划。目前,我局正配合省级层面积极争取将滨淄临高铁、鲁中高铁项目列入国家正在修编的《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待两项目取得国家层面规划依据后,我局将积极配合省、市发展改革委及山东铁投集团等单位,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建设。潍坊经临朐至沂源城际铁路项目属于省综合立体交通网中长期项目,目前处于规划研究阶段。

关于您提出的协调由山东高速集团对鲁山南互通立交进行投资的建议。鲁山南互通立交为临淄至临沂高速公路项目增设互通立交,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高速公路加快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发〔20163号)和《全省高速公路项目调度会议纪要》(〔2020127号)等文件要求,按照“谁主张、谁负责”的原则,增加部分的费用由提出变更项目建设内容的政府或单位承担。按照上述文件要求,山东高速集团已与淄博市、沂源县人民政府于2022325日签署了相关协议。经省交通运输厅与山东高速集团进行对接,山东高速集团建议仍按照协议内容执行。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在政策、资金等支持沂源交通事业发展,促进沂源及周边交通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推动沂源物流事业快速发展。

感谢您对全市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也恳请您继续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更好地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淄博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812

1、建议市里加强对上争取,尽快将鲁中高铁诸城至沂源段、滨淄临高铁及潍坊经临朐至沂源城际高铁项目纳入国家规划,加快交通一体化建设,实现互联互通。同时,临临高速原规划在沂源境内中南部设3个出入口,目前,沂源北部区域交通最为不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任务也最重,极有必要设立一处出入口。经过沟通争取,山东高速集团同意在沂源北部增设一处鲁山南出入口,工程概算总投资2.28亿元,建设资金按照“谁主张、谁负责”原则,需由地方承担。沂源财力相对薄弱,筹集资金面临较大压力,建议市里帮助协调由山东高速集团对鲁山南出入口一并投资建设。此外,需确定G341黄海线沂源鱼台至沂源钢城界段改建工程项目实施计划,以便下一步前期工作的开展。 2、建议市里在政策、资金、土地指标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由于沂源县是山区县,山高坡陡,沟壑纵横,地形地貌复杂,以修建县道二级公路(路面宽12米)为例,在平原地区投资每公里500万元左右,而在沂源达每公里1200-1500万元;以修建5米宽的通村路为例,在平原地区每公里40万元左右,沂源需每公里60万元以上,建议市里帮助沂源尽快完善基础设施、搭建智慧化平台、招引合作伙伴,更好地承接产业转移项目,逐步形成辐射全国的物流仓储产业集聚地,补齐沂源物流服务业发展短板,培育县域高质量发展新的增长极,带动加快现代化新沂源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