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领导干部解读|《淄博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奖补办法》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378P/2024-5482215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1-12 发布机构: 淄博市交通运输局

领导干部解读|《淄博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奖补办法》

发布日期:202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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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对我市制定的《淄博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奖补办法》进行介绍。

《淄博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奖补办法》明确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奖补资金用于支持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发展,对城市绿色货运配送试点企业在新能源车辆运营、配送中心建设、先进组织模式推广应用、信息平台建设等方面给予资金支持。

奖补对象分为三类:达到《淄博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试点企业认定考核管理办法》考核标准,并且在考核周期内考核合格的货运枢纽、公共配送中心,以及满足要求的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

奖补办法规定,在奖补周期内,按照30万元/个的标准,对考核成绩前3名的货运枢纽进行奖补;按照10万元/个的标准,对考核成绩前5名的公共配送中心进行奖补。满足奖补标准的货运枢纽、公共配送中心,在验收通过后,进行一次性奖补。

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运营奖补。在本市范围内月实际运营里程达到1600公里的车辆按照最高不超过每车每月320元进行奖补累计,奖补周期末对单车奖补金额进行核算。车辆运营奖补分为2个周期进行核算,分别为2024年政策实施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每一奖补周期内同一车辆只能申请一次奖补。